Influencers-14.

*MHA同人。

*爆轰。音乐人爆豪胜己×乱点技能点的主播轰焦冻。


  *


  在夏季,恼人的高温终于变得平和,扭曲着炙烤万物的刺眼光线塌缩成浓烈的暗色,夜晚姗姗来迟地取代了白昼。按照书本中的说法,夜晚是静谧的,或是阴冷的。轰焦冻见得的书本中并无过多关于现代都市的描写,居住了十八年的那栋和式家宅也不曾拥有对抗自然天象变化的过分喧嚣。轰家的传统教育和规律作息等等一切,使得轰焦冻对夜晚的认知与时代发展格格不入。

  他也曾夜晚出行,但那只是有目标地埋头前进,路经廖无人烟的街道或小巷。现在,他面临的是,在夜间更加人头攒动的时尚圣地。左手被紧紧攥着,可以感受到与心跳同步的脉搏,轰焦冻的大脑一片慌乱,自动模糊了身边人流而突出了左手温度。

  爆豪胜己很后悔带轰焦冻出门。他自己习惯于在人群里横冲直撞,他家恋人并不擅长应付这种局面。那家伙被过路人有意无意地碰到却不知躲闪,依旧一副面瘫脸,左手却颤抖着,抓得他隐隐作痛。又一个女人,踩着高跟鞋从背后追上来,死皮赖脸地凑近轰焦冻想要同他对上视线。轰焦冻下意识把眼神转向爆豪胜己,爆豪胜己只得把他拉近一点,冲那女人开口就骂,成功地赶走了她。


  虽然有黑夜充当保护色,他们还是谨慎地打扮了一番:爆豪胜己带了红色棒球帽,穿着日常的黑色短袖和牛仔七分裤;轰焦冻同样带了帽子,不过是黑色棒球帽,穿着规矩的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能不起眼就不起眼,他们是这样想的,也选择了最为朴素的穿搭。最显眼的是轰焦冻那独特的头发,在它们被棒球帽遮盖了大半部分的情况下,最显眼的就成了他们两人帅气的身影和紧牵的手。人靠衣裳马靠鞍,这句话只对普通人适用;像爆豪胜己和轰焦冻这种天生好看的人,靠自身足矣。

  他们身后不远处,是拎着摄像机的八百万百。她需要试录,看夜晚街头的光线是否足够她不借助其它设备直接录像。结果是否定的,可以说是幸而不幸。


   *


  “如果我有恋人,大家想看我们一起做什么?”

  在PlusUltra上,焦冻提出了这个问题,收获的答案可谓无奇不有。有人在琢磨这个问题的前提,有人在认真地开脑洞,也有人提出了十分离谱的要求。爆豪胜己和轰焦冻一起翻看着评论区里的留言,商量着选出了几个可行的方案。

  “一起跳舞,什么舞都可以。”

  “一起逛街,给对方挑选衣服之类的?”

  “一起下厨!深夜放毒!”

  

  最终,他们的选择是逛街。他们同朋友讨论了时间的问题,原本认为夜晚逛街很有韵味,但考虑到人流量和光线问题,他们又认为上午更合适。经过那次糟糕透顶的尝试,他们敲定了上午拍摄。鉴于轰焦冻的知名度太高,大型商场又都开门比较晚,为了方便拍摄,八百万百自告奋勇,表示可以动用关系,趁商场开业前整体包下来。八百万家是首屈一指的商业世家,旗下超商不计其数,这点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爆豪胜己一度表示介怀,请人家帮这么大的忙,实在过意不去;轰焦冻并不在意,他知道这对于八百万百而言只是举手之劳,却苦于如何说服自家恋人放下他那不肯求助于人的自尊心。他暗中向上鸣电气求助——那个看起来很会与人打交道的家伙——得到了看来很靠谱的答复,便马上付诸行动。


  “不考虑包场?”

  “啊。不想麻烦别人。”

  “那,万一我被认出来怎么办?”

  “有我在啊?”

  “我不想让你担心,也不想被人盯。就算是我会感到难受,你也不在意吗?”


  *


  天色还没有真正亮起来,只有灰黑色边缘泛起了白,像可乐里沿着瓶壁开始泛滥的泡沫。爆豪胜己早早起床,看一眼窗外的天空,发现它在凌晨时分有着独特的美感,不似夜晚或正午的纯粹,带着几分蛊惑力。他尽快打理完自己的事情,穿过两扇门去找还在熟睡的那人。

  昨天晚上,爆豪胜己提议的的试录半途而废,回到家后直接准备睡觉。因为要赶在商场正式开业前进行拍摄,他们需要很早就开始,所以他们特意约了早起的闹钟。爆豪胜己是一旦要认真做事就不会出差错的人,他在闹钟铃声响起三秒内就头脑清醒地起了床,暗自猜测隔壁那家伙现在是什么情况。他记得很清楚,轰焦冻提起过住在实家时的事情,那并不是个乖乖起床的家伙,反而起床气很严重。他做好了心理准备,第一次在轰焦冻睡觉之时踏进了那间卧室。

  窗帘拉得很严实,屋里光线昏暗,一时间只能看清那张白色的床和那条形状难以言喻的白色的被子。爆豪胜己轻声走过去,盯了几秒才发现,轰焦冻已经用被子堆起一座山丘,自己的半个身子则挂在床边。这是行为艺术吗,他叹口气,走过去把那家伙捞回床上。在他刚松开轰焦冻时,闹钟铃声再次响起,振动从地面开始传播,看来这坚强的闹钟是被轰焦冻扔下去的。他及时关掉闹钟,成功避免了听见自己的歌声的尴尬局面。他决定简单明了地喊醒那家伙,于是,他掀开被子凑到那人身边,大声地喊他起床。他喊了很多声,没用。他只好放弃声波攻击,直接含住那人凉凉的耳垂,不轻不重地咬了下去。


  需要准备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爆豪胜己带着刚吃过早饭的轰焦冻,向着八百万百指定的商场出发。坐在机车后座的轰焦冻若有所思地捏着被咬过的耳垂,疼痛感早已消失不见,它却还是滚烫。他抬头看看天空,又收回视线看看爆豪胜己,觉得带自己一起冲向破晓的这人非常帅气,偶尔的坏心眼也绝不过分。

  他又注意到,爆豪胜己的机车同主人一样张扬又细心,顶着夸张的线条和黑橙搭配的喷漆,行进在尚且沉寂的街道上时却用心地避免了发出过大噪声。


  *


  爆豪胜己径直走向自己偏爱的店铺,没有过多考虑便选定了想要买给轰焦冻的衣服;轰焦冻则有些茫然,他很少自己买衣服,也并不了解服装品牌。企划是两人先分头行动再合流,爆豪胜己速战速决地买好了衣服,在等待轰焦冻的期间直接去了音乐器材店。

  他一边打量着新上市的乐器,一边向外寻找那颗半红半白的脑袋。那家伙在各家店铺之间逛来逛去的步伐并不悠闲,可以看出他是认真努力地在挑选要买给自己的衣服。爆豪胜己不禁笑了起来,当然,他只看得到那人的身影,丝毫听不到那人对着八百万百的各种较真的碎碎念。他低头看一眼手臂上挂着的那几个纸袋,开始期待那家伙换上自己风格的衣服的模样。


  爆豪胜己平日里是什么风格?轰焦冻不断向自己发问。他似乎很喜欢黑色和橙色,也很适合那些视觉冲击感强烈的色彩搭配,但他暑假呆在家里时只会随意地穿背心和短裤,一切以舒适方便为主。他尝试着回忆爆豪胜己的衣装,浮现于脑海的却是那漂亮的手臂肌肉线条和脖颈,以及,那混合了洗衣液味道的淡淡体香。他切断自己的回忆,扭头同八百万百交谈,试图从女性的角度来获取一些灵感。八百万百早就想到他会为难,便提议说,可以把轰焦冻的风格直接运用在爆豪胜己身上。轰焦冻不假思索地赞成,又花费了许久来确定自己的风格。

  色彩不需要太鲜明,款式不需要太独特,配饰倒是可以下点功夫,轰焦冻这样想。他本想挑一套和服,后来又决定挑一套西服。商场里开足的冷气让他忘记了现在是夏季。


  ——TBC.


*我可能是脑子有问题,这章没写到重点,重点在下一章。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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